本报讯(记者 宋宇凡)近日,市中区人民法院发出首份“要素式”判决书。这一裁判文书的发出,标志着市中区人民法院探索“要素式审判”,加大速裁力度取得新成效。
据悉,该案被告在某银行贷款后逾期未还,在多次催收无果后,于今年2 月1 日被该银行诉至市中区人民法院。经过前期对案情的充分了解,承办法官发现该案卷宗内含当事人提交的多份证据,若按照传统庭审模式,半天审结并送达文书,时间紧、任务重,故对该案适用“要素式审判”的庭审模式。
庭前,在送达法律文书的同时,法官助理(书记员)指导当事人填写《案件要素表》,将涉案事实、诉讼请求、争议内容整理至表中,并签字确认,让双方争议点一目了然,并适时开展调解。
庭中,法官通过对当事人填写的《案件要素表》进行核查比对,围绕有争议的要素进行重点审理,并结合案件事实,当庭宣判,有效简化庭审环节,整个庭审过程更加简洁流畅。
庭后,市中区人民法院向当事人发出了首份“要素式”判决书。与传统的判决书相比,“要素式”判决书在事实查明部分呈要素陈列方式,并在判决结果部分简要说理,让案件主要事实清晰明了,实现审判工作提质增效,大大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获得当事人一致好评。
据了解,“要素式文书”的亮点之一还在于将“督促自动履行程序”写进判决书,以更好地促使纠纷案了结。“按照以往庭审模式,案件审理环节不仅需要多次跑法院,对于外地的当事人而言,更是增加了经济成本。但现在采取‘要素式审判’模式,从开庭到结案仅用了近20 分钟,不仅减轻了审判的工作压力,还减轻了当事人诉累,为市中区人民法院审判新模式的高质高效点赞。”某诉讼代理人称赞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