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春秀率队来乐开展工作调研 深入实施产业建圈强链行动 以高能级产业助力区域中心城市能级提升 市政协开展建设“全省重要的 区域交通物流枢纽”视察监督 马边凤凰桥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刷新“进度条” 乐山市人民政府与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签署发展合作协议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乐山移交 第十二批信访件
  第01版:头版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2024年10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缩小 放大 默认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乐山移交 第十二批信访件

10 月30 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乐山移交第十二批群众信访举报件4 件(来电举报0 件,来信举报4 件),其中重点关注1 件。

从信访举报件中的生态环境问题类型来看,涉及水1 件、噪声1 件、其他类型2 件。

从区域分布上看,市中区1 件;峨眉山市1 件;犍为县2 件。所有举报件均已及时转交相关县(市、区)和市级部门处理。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举报件情况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乐山移交 第十二批信访件(图1)

截至10 月30 日10 时,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累计向我市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35 件(来电12 件、来信23 件),其中重点关注7 件。各地累计信访举报件为:市中区4 件;沙湾区3 件;峨眉山市3 件;犍为县11件;井研县3 件;夹江县3 件;峨边彝族自治县1 件;马边彝族自治县7 件。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缩小 放大 默认
版权声明
  《乐山日报》(电子版)的一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PDF、图表,标志,标识,商标、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以及为读者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乐山日报》读者阅读、学习 研究使用,未经乐山日报社相关权利人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乐山日报》(电子版)所登载,发布的内容用于商业性目的,包括但不限于转载、复制、发行,制作光盘、数据库,触摸展示等行 为方式,或将之在非本站所属的服务器上作镜像。否则,乐山日报社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网上公示、向有关部举报、诉讼等一切合法手段,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乐山日报社主办 乐山日报社出版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11代号(61-53)
总编辑:陈德全 总编室电话:(0833)2494209 新闻热线:(0833)2130000 传真:(0833)2494210
广告热线:(0833)2116999 订报热线:(0833) 2110021 技术合作:(0833)2152269
乐山日报社版权所有 邮编:614000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铁门坎巷33号 主办单位:四川省乐山市乐山日报社
广告许可证:6140004030232 法律顾问:四川齐天律师事务所 (0833)2435729
Copyright © 2012-2024 LESHAN DAILY. 乐山日报社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