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友根 记者 张波
近日,市教育局正式印发《关于2026-2027 学年度开学及放假时间安排的通知》,明确了全市中小学及幼儿园新学年的开学、寒暑假及春秋假时间,并就规范办学、校园安全及师德师风等重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明确时间安排 春秋假与法定假日相连
根据通知,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6-2027 学年度上学期(秋季)定于2026 年8 月31 日报到,9 月1 日正式行课,寒假从2027 年1 月23 日开始;2026 年-2027 年学年度下学期(春季)于2027 年2 月22 日报到,2 月23 日正式行课,暑假从2027 年7 月4 日开始。各级幼儿园寒暑假及开学时间参照执行。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秋假定为2026 年11 月18日至20 日,共3 天,与周末连休;春假定为2027 年3 月31 日至4 月2 日,共3 天,与清明假期形成连休。各级各类幼儿园及高中阶段学校春秋假时间参照义务教育阶段执行。
高中阶段学校2026-2027 学年度上学期(秋季)于2026 年8 月31 日报到,9 月1 日正式行课,2027 年1 月30 日放寒假。2026-2027 学年度下学期(春季)于2027 年2 月22 日报到,2 月23 日正式行课,2027 年7 月9 日放暑假。
聚焦规范办学 持续深化“双减”落地见效
《通知》明确,各校须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开齐开足音体美、劳动、信息科技等全部课程,严禁超前教学、违规补课。假期严禁组织集体授课、有偿培训,因中高考耽误课时需补课的,须经主管部门审批。
同时严控假期书面作业,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任务,多设计实践类特色作业;从严开展假期培训乱象整治,严查无证办学、非学科机构变相学科培训、私教托管变相违规补课、违规竞赛等行为,常态化规范校外培训办学秩序;深化家校共育,指导家长科学管理学生作息与电子产品使用,同步做好新学期教材征订保障,确保课前到书。
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全方位守护学生平安
《通知》要求,放假前各校需通过主题班会、家校群、短信等多渠道,集中开展防溺水、交通安全、反诈、防灾防暑、防欺凌专题教育,提醒家长履行监护职责,加强对子女的校外完全监管。属地教育部门联合应急、公安、水务、乡镇社区开展水域、工地、道路等重点区域常态化巡查,完善安全警示与防护设施,防范学生安全意外。
开学前,各校要全面消杀检修教室、食堂、宿舍及水电教学设备,规范食堂食材存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各县(市、区)组建专项督查组,全覆盖检查校园安全、开学筹备工作,限期闭环整改问题,严格落实高中新生军训相关要求,保障新学期平稳开学。
从严约束师德师风 深化校园重点领域专项治理
针对师风师德规范,《通知》中提到,全体教职工严格遵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坚决杜绝有偿补课、校外兼职、变相托管、介绍学生补课等各类违规行为。各学校常态化开展师德师风警示教育,畅通举报渠道,对师德失范行为零容忍、严追责、勤曝光。
针对校园餐、校服、教辅材料管理方面:校园餐落实校长(园长)负责制与陪餐制度,全流程监管食材采购、资金使用,杜绝克扣截留;校服选用采购坚持“家长自愿、公开招标、质优价宜”原则,校服安全标准必须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在教辅材料管理方面,从2026年秋季学期开始各地各校必须严格执行最新乐山市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推荐目录,结合各地各校实际情况,在市级目录内统一推荐或统一代购教辅材料,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开展征订工作,不得违规推荐或组织代购目录外教辅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