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文旅市场稳开高走 八届市委第三轮巡察 完成首批进驻 边生产边建设航达项目再提速 电力“助攻”“葱”劲十足 最高奖励1.5 万元 市中区首个家庭教育 实践基地挂牌成立
  第01版:要闻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2023年03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缩小 放大 默认
我市出台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奖 励暂行规定
最高奖励1.5 万元

本报讯(记者 吴薇)为加强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一步鼓励和表彰在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基层党员干部群众参与地质灾害防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最大限度减少因灾人员伤亡,经市人民政府第37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日前印发《乐山市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奖励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明确,除当地政府根据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监测预警信息组织的避险转移及专门执行地质灾害防治公务外,对在我市境内为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工作作出突出贡献(首先发现地质灾害前兆信息,及时报告或主动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的个人或单位,给予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精神奖励:由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按有关规定办理,对地质灾害成功避险作出重要贡献、成效特别突出,在全国、全省范围内有广泛良好社会影响的个人和单位,按程序上报省自然资源厅提请省委、省政府或省地质灾害指挥部,给予即时通报表扬。

物质奖励:采取发放奖金的方式,按照每次成功避免的可能因灾伤亡人数确定,市级设一等奖、二等奖两个奖励等级。一等奖:避免因一次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人数10 人(含)以上30 人以下的,对个人一次性奖励总计8000 元,对单位一次性奖励总计1.5 万元;二等奖:避免因一次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人数10 人以下的,对个人一次性奖励总计5000 元,对单位一次性奖励总计1 万元。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缩小 放大 默认
版权声明
  《乐山日报》(电子版)的一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PDF、图表,标志,标识,商标、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以及为读者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乐山日报》读者阅读、学习 研究使用,未经乐山日报社相关权利人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乐山日报》(电子版)所登载,发布的内容用于商业性目的,包括但不限于转载、复制、发行,制作光盘、数据库,触摸展示等行 为方式,或将之在非本站所属的服务器上作镜像。否则,乐山日报社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网上公示、向有关部举报、诉讼等一切合法手段,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乐山日报社主办 乐山日报社出版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11代号(61-53)
总编辑:胡永 总编室电话:(0833)2494209 新闻热线:(0833)2130000 传真:(0833)2494210
广告热线:(0833)2116999 订报热线:(0833) 2110021 技术合作:(0833)2152269
乐山日报社版权所有 邮编:614000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铁门坎巷33号 主办单位:四川省乐山市乐山日报社
广告许可证:6140004030232 法律顾问:四川齐天律师事务所 (0833)2435729
Copyright © 2012-2024 LESHAN DAILY. 乐山日报社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