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 号)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目前《马边福马磷化有限公司二期120 万t/a 磷矿选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形成,马边福马磷化有限公司现将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马边福马磷化有限公司二期120 万t/a 磷矿选矿项目
建设单位:马边福马磷化有限公司
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四川省马边彝族自治县永红乡五马村
项目总投资:31715.37 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设计生产能力磷矿选矿120 万吨/年选厂,包括原矿仓、破碎车间、筛分车间、粉矿仓、磨浮车间、浓密机、过滤车间、药剂制备间、药剂罐区及相关配套辅助设施。
二、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文件方式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可通过网站或纸质版本查阅。网站链接:https://pan.baidu.com/s/1muPwWN5EFGR74sTwfPq4BA 提取码:djrd;纸质版本请按照建设单位联系方式查阅。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后,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注意: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可下载项目公众意见表,填写公众意见。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PGZBnik6W8ZZKHmvGZoB6Q 提取码:z5g4。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文发起的10 个工作日。
六、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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