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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5月1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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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大佛景区入选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

本报讯(记者 杨心梅)5 月8 日,文化和旅游部公布66 家单位为第二批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包括2021 年因疫情原因未开展实地评定的9 家单位和2022 年申报的57 家单位)。其中,我市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入选。

乐山大佛景区1982 年被国务院公布为首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1996年列入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2011 年被评为国家5A 级旅游景区,现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点46 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 处、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1 处、乐山市文物保护单位2 处。

近年来,乐山大佛景区认真贯彻落实“ 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精神和要求,全面擘画“保护好遗产、建设好景区、传承好文化、展示好形象”景区发展新蓝图,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始终将游客优质体验作为发展目标,积极推进文明旅游,倡导文明新风,先后荣获四川省“金熊猫”先进集体、四川十大文旅新地标、四川省旅游景区满意度50 强、全国文明单位、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等荣誉。

“文明旅游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涵、关键节点,更是乐山大佛景区积极创建世界级旅游景区、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的核心要件和有力支撑。” 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景区将严格按照文化和旅游部指示要求,以成功创建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为重要契机,常抓不懈做好各项工作,为推动景区文明旅游“品质革命”,树立景区文明旅游的“大佛样本”贡献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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