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甘国江)12 月24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在日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2023 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十批)中,乐山1 件案例入选。
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共10 件,乐山入选案例名称为“四川省乐山市市场监管局查处乐山市乐锅锅炉有限公司销售、交付未经检验锅炉案”,具体情况如下:
2023 年3 月8 日,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崇州市市场监管局移送的线索,对乐山市乐锅锅炉有限公司进行调查。经查,2022 年3 月至6 月期间,当事人分别向四川某能源设备有限公司、乐山某锅炉设备有限公司销售、交付由其生产的承压为0.8MPa的蒸汽发生器各1 台,销售金额合计13.4 万元。上述2 台蒸汽发生器随后分别被销售到崇州市的两家企业。这2 台未经检验的蒸汽发生器此前经成都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技术鉴定,属于特种设备(C 级锅炉),应纳入特种设备管理,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规定。2023年8 月30 日,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乐山市乐锅锅炉有限公司销售、交付未经检验锅炉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3.4 万元、罚款4 万元。
据了解,锅炉长期在高温下带压力运行,具有爆炸的危险性。为保障锅炉产品质量安全,在制造过程中应当逐台经由专业检验机构监督检验。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使用特种设备的行为,将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保障落到实处,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安全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