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径)12 月28 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五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赖淑芳主持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37 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通过了本次常委会会议议程,书面传达学习了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以及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精神。
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乐山市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的议案,决定将《条例(草案)》列入以后的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乐山市2023 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关于乐山市2022 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乐山市2023 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对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 年乡村振兴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组成部门关于换届以来工作情况的报告,对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开展评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乐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审议了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议案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决定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提请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贾志华、周华荣辞去乐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的决定》(紧转第4 版)(紧接第1 版)《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赵迎春辞去乐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胥大齐辞去乐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乐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和任免案,并举行颁发任命书和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书面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听取和审议乐山市2023 年1 至7 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听取和审议<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民族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听取和审议<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 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乐山市2022 年市级决算的决议》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市法院关于《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听取和审议<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 年上半年重点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市检察院关于《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听取和审议<乐山市人民检察院2023 年上半年重点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
会前还书面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会议指出,要把牢政治方向,精准高效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市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准确把握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目标任务、战略布局和重点工作,认真做好立法、监督和代表等各项工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高质量发展理念,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推动乐山高质量发展和民生持续改善。要再接再厉,扎实做好岁末年初工作,科学统筹推进2024 年工作,确保来年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不断拓展人大工作新空间、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阿刘时布、罗新礼、周伦斌、廖策军,秘书长杨登廷出席会议。
市政府副市长邓华、张国清,市政协副主席周丹妮,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不是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预算委、城环资委成员,常委会有关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