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黄曦)4 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督导父母当好合格家长,避免离婚纠纷对未成年人产生不利影响,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4 月16 日,沐川县人民法院永福法庭在审理一起涉及未成年人子女抚养的离婚纠纷中,向离婚案件当事人发出全市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
据悉,该案原告牟某与被告梅某于1997 年12 月登记结婚后生育子女。今年,原告因感情不和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发现被告从开始做木材生意后就长期酗酒不顾家,也不管原告及子女的生活,致使与原告的夫妻感情淡薄。原告从女儿处得知被告酗酒后得了脑梗。经过近1 年治疗,被告好转很多,但对于子女不管不顾,对原告也不关心不体贴,夫妻关系名存实亡。经审理查明事实后,法院判决准予原告与被告离婚,婚生子女由原告直接抚养。
考虑到未成年子女目前处于青春期,父母的陪伴与教育至关重要,父母应给予更多关爱保障其健康成长,承办法官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 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当庭向双方当事人宣读并送达《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并对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均表示,虽已离婚,但今后会尽到作父亲、母亲的责任,给予婚生子女更多的关心与关爱,为其创造良好的生活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