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作为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统计领域的具体实践,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统计人的根本要求。作为一名新时期统计干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加强统计法治建设,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统计保障。
增强法治思维能力,全面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全市统计系统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学习贯彻《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始终崇尚法治精神,牢固树立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法治理念,真正做到“学法、懂法、用法、守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推动工作的能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统计智慧和力量。
完善统计监督体系,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积极推动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巡察监督、组织监督、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方式统筹衔接、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打好统计监督“组合拳”,充分凝聚监督合力。严格落实“管行业就要管统计、管统计就要管数据质量”要求,加强与主要经济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共商共享共审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业、投资等专业统计数据质量管控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筑牢统计监督“防火墙”。积极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数据质量管控体系,严格落实源头统计数据的审核责任,坚决遏制“数字上的腐败”。
突出重点精准普法,有效提升统计普法质效。重点抓好“关键少数”。积极与有关部门对接,着力推动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和常委会、常务会,努力使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蔚然成风。突出抓住“绝大多数”。结合“八五”统计普法规划,充分利用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活动对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普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打通统计普法“最后一公里”。探索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新媒体,积极探索推广“党建+普法”“业务+普法”“民俗+普法”等浸润式宣传方法,达到普法润无声的效果。
严格统计执法,有力惩处统计违法行为。全市统计系统要加强统计执法能力建设,优化执法队伍结构,不断提升依法治统水平,推动统计工作更加有序开展。要进一步畅通统计违纪违法举报渠道,持续加大联网直报数据动态监控和“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力度。要聚焦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突出领域、重点区域,发扬斗争精神,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各种统计违法行为,努力推动形成“不敢、不能、不想”造假的统计工作氛围,实现统计数据质量新提升,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统计保障。
在新时代统计现代化改革新征程上,全市统计系统将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指导统计工作实践、推动统计法治能力提升的强大动力,以永不懈怠、锐意进取的奋斗姿态,开启乐山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征程。